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规范及承包范围
发布时间 : 2019/11/13 10:46:19 来源:原创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规范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依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规范征求意见》,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当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特级资质规范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均匀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到达一级资质规范。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
1、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当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展开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获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恣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展开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完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获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恣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展开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完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构造方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讯、管网管线等设备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根底、主体构造、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构造、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当。